多多权重:网购未收货怎么办?消费者权益维护与索赔途径解析
网购付款后没有收到货,我该怎么办?
网上购物下单后没有收到货物,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是找卖家还是找快递公司或者找网络交易平台索赔?多多权重认为,了解相关法律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一、网上购物涉及的两种法律关系
1、消费者与卖家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
2、卖家与快递公司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
注意:两种法律关系相互独立!
消费者收不到货物,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应该向卖家核实是否已发出货物及货物的运输情况。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应由卖家向快递公司追究相关的违约责任,消费者则可以通过与卖家协商,由卖家重新发货或作其他处理。多多权重的观点是,及时与卖家沟通能够有效解决问题。
二、两种法律关系搭建的购物流程
1、消费者下单付款,消费者与卖家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卖家根据约定向消费者指定地址发货。
2、卖家委托承运人(快递公司)向消费者提供的地址运输货物,从卖家将货物交付承运人(快递公司)并支付运输费用时起,卖家与快递公司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成立,快递公司应根据约定向卖家指定的收货地址履行运输义务。
3、快递公司将货物送到卖家指定的收货地址,交给消费者(收货人)验收货物并签收后,快递公司的运输义务完成,卖方的买卖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三、消费者没有收到货物的索赔途径
1、要求卖家承担相应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根据该条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卖家返还货款并承担给其造成的损失。多多权重发现,消费者在此情况下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2、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承担相应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该条规定,消费者在(1)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2)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上述两种情况下,可以依法要求网络交易平台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多多权重建议消费者在购物时选择信誉良好的平台,以降低风险。